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的通知
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對于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弘揚中華傳統農耕文明,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和精準脫貧,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和美麗中國具有重要作用。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推動發展鄉村休閑旅游產業,農業部決定2017年繼續開展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通過培育品牌、樹立典型,充分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不斷滿足城鄉居民消費升級需求,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牢固樹立并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促進農民就業增收、滿足居民休閑消費需求、建設美麗宜居鄉村為目標,以規范提升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為重點,通過示范創建活動,進一步探索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規律,理清發展思路,明確發展目標,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標準體系,優化發展環境,加快培育一批生態環境優、產業優勢大、發展勢頭好、示范帶動能力強的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市、區),形成“統籌謀劃、系統部署、上下聯動、示范引領”的品牌創建格局,為城鄉居民提供望山看水憶鄉愁的休閑旅游好去處。
二、基本原則
開展示范創建活動,應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示范創建與示范帶動相結合。通過示范引領,總結發展規律,探索發展模式,明確發展思路。既要抓好示范創建,樹立典型,培育品牌,又要及時總結經驗,形成推動產業發展的新思路新措施,達到以點促線帶面的效果。
——堅持政府引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在政策扶持、規范管理、公共服務、營造環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和行業協會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形成吸引社會資源要素流向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產業的機制。
——堅持系統開發與突出特色相結合。緊緊依托農業生產過程、農民文化生活和農村風情風貌,因地制宜、科學規劃,避免盲目發展。注重挖掘鄉土文化,強化人文創意,培育特色產業,提升產業影響力、社會認知度和品牌知名度。
——堅持設施改造與素質提升相結合。建立健全投融資體系,加大資金投入,全面改造公共基礎和配套服務設施,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力度,強化策劃創意,注重科技支撐,提升服務水平,推進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產業提檔升級。
三、創建條件
創建的示范縣(市、區)應具有以下基本條件:
(一)規劃編制科學。編制了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規劃,發展思路清晰,功能定位準確,布局結構合理,工作措施有力。示范縣(市、區)探索了有效的農民利益鏈接機制,有成熟的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典范和模式。
(二)優勢特色突出。具有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的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產業特色和人文歷史,形成一定規模的產業帶或集聚區;主要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點有地域、民俗和文化特色,體驗項目和餐飲服務有較強的吸引力;能夠依托當地特色種植業、養殖業和農產品加工業開發設計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產品,農業與加工、文化、科技、生態、旅游等產業有機融合。
(三)扶持政策完善。當地政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能夠根據本縣(市、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的實際需求,創設完善扶持政策并落實為具體工作措施。
(四)工作體系健全。具有明確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管理職能和主管部門,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已建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行業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重視公共服務,能為經營點提供信息咨詢、宣傳推介、教育培訓等服務。
(五)行業管理規范。圍繞農家樂、休閑農莊、休閑農業園、民俗村等類型建立管理制度和行業標準。近3年內無安全生產和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無擅自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行為,無以破壞農業生產為代價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現象,沒有發生污染和破壞生態環境的事件。
(六)基礎條件完備。縣域范圍內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點要做到通路、通水、通電,網絡通訊暢通,能夠借助互聯網等新技術,設置電子商務推介平臺。住宿、餐飲、娛樂、衛生、路標、停車場等基礎設施要達到相應的建設規范和公共安全衛生標準,生產生活垃圾實行無害化處理。
(七)發展成效顯著。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是縣域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主要指標在全省處于領先水平;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點總數須超過100個,精品線路10條以上,其中要有10個以上精品點在省內有一定的知名度;年接待游客100萬人次以上,從業人員中農民就業比例達到60%以上,近三年游客接待數和營業收入年均增速均超10%。
示范創建對象以示范縣(含縣級市、區)為主體,全區域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資源優勢明顯、整體發展水平高的地級市(州),可視情況進行整體創建。
四、申報程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示范縣(市、區)不超過2個,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上報示范縣(市、區)不超過1個,超名額申報的退回重報。
(一)按照自愿申報原則,通過自我創建,達到“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區、市)創建條件”的縣(市、區),均可申報;由各縣(市、區)級農業主管部門填報《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市、區)申報表》,附本縣(市、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情況、發展規劃等材料,并按程序逐級上報。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核后擇優形成本省的示范縣(市、區)推薦名單,行文并附相關申報材料,將書面和電子版材料同時于
2017年10月15日前報送至農業部農產品加工局(鄉鎮企業局)。
五、認定與管理
農業部組織休閑農業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材料進行綜合審核和隨機現場核查后,形成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市、區)備選名單,在“中國農業信息網”和“中國休閑農業網”上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過的,由農業部發文確認,并頒發“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市、區)”牌匾。
被認定為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示范縣(市、區)后,農業部將對其實行動態監測和管理。所在縣(市、區)級農業主管部門每年要按照附件《申報表》中包含的數據和內容進行上報。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消費者權益、危害員工和農民利益、發生重大安全生產或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取消其示范資格。
六、有關要求
(一)精心組織安排。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把示范創建活動作為引領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的重要舉措,精心組織安排,創新遴選機制,注重遴選過程,按照標準從優篩選,從嚴控制申報數量。
(二)完善扶持政策。各地要以示范創建工作為契機,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完善服務體系,拓展服務領域,加大扶持力度,不斷提升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水平,引領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持續健康發展。
(三)認真總結宣傳。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示范創建活動,樹立一批典型,打造一批知名品牌,進一步營造推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指導監督。各地要對示范建設工作加大監督指導,加強動態管理。對于示范作用不明顯,工作推進緩慢,沒有實際成效的示范縣(市、區)責令整改,整改不合格者予以及時上報,由農業部取消其示范資格。
聯系方式:
農業部農產品加工局(鄉鎮企業局)休閑農業處
聯 系 人:辛 欣 曹 宇
電 話:010—59192271,59192797
傳 真:010—59192761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
郵 編:100125
電子郵件:xqjxxc@agri.gov.cn(名稱標注“示范申報”)
農業部辦公廳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