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地產的困境
旅游地產開發面臨“有量無質”的困境,如何解決旅游地產項目的滯銷和售后空城問題?在第三屆國際旅游財富峰會上,政府、開發商、旅行社、物業運營商等業內人士分別從自己的角色出發,共同探討旅游地產的轉型之道。
2013年初,國務院《
旅游休閑發展綱要》出臺,要求到2017年基本落實、2020年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2014年兩會期間,“帶薪休假”制度也得到國家領導人的再次強調。業內專家預測,到2020年,將至少有20%的中產家庭購置旅游商業經營和度假類不動產物業用于投資理財和休閑度假,這一市場無疑非常巨大。
但與此不符的是,國內缺乏優質的旅游地產產品,根據國際
旅游地產專家評審委員會《2013年度國際旅游地產評審活動》市場調研結果顯示,當前絕大部分
旅游地產項目都是以旅游開發為名大肆圈地開發所謂的高端住宅,由于前期定位偏差,缺乏與所在地的產業結合,度假服務配套不完善,同時大多沿襲傳統住宅營銷模式,缺乏產業營銷通道,不僅使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的自然生態環境遭到破壞,而且在很多地方形成了“空城”、“鬼城”。
越來越多的開發商也意識到,
旅游地產開發必須從過去的“概念性
旅游地產”真正進化到以“旅游為核心、地產為載體”的操作思路。而
旅游地產的價值也必須體現在投資者的實際需求和消費使用上。
旅游地產的模式
國內
旅游地產目前有三種模式:第一類是借助自然環境與自身的景觀資源發展的旅游地產項目,如云南和三亞的很多項目,它們位處于優美的自然環境,依托本身的自然資源即可開發成很好的地產項目。
第二是利用商務類旅游資源開發的項目,較有代表性的是海南的博鰲,博鰲屬于很好地結合、利用了商務會議資源進行開發的產品。
還有一類則是非自然性的人造度假項目,這類項目本身的環境資源并非很豐富,但是面積足夠大,也擁有自然的山景、水景,同時有很多人文題材可供利用。這類項目的特點是對開發商和投資者來說,資金投入相對較大,也需要開發者對
旅游地產有很好的把控力。
旅游地產的“挑剔”
首先,由于此類項目通常在旅游資源豐富,但位置相對偏遠的區域,項目的資金要求較高,因此,需要開發商有雄厚實力并進行大量投入,以便產生較好的項目效應,拓展其旅游價值,從而達到開發需求。
第二,
旅游地產涉及到后期運作以及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所以對開發商的經營能力和招商要求比較挑剔。
第三,考慮到
旅游地產項目買方的后續經營和維護,因此,經營管理和物業管理的要求比一般的房產高。所以,具備旅游概念和資源的開發商也較有優勢,當需要各個方面的較大的經營投入時,這類開發商能通過更多的融資渠道幫助項目發展。
旅游地產的盤活
旅游地產項目已進入拼品質和服務的時代,
旅游地產開發商應該從原來的樓盤開發商轉化成把旅游與地產結合起來,開發具有相應功能和服務價值的旅游地產,同時,還要把項目與城市配套結合起來,打造旅游休閑小城鎮,帶動區域經濟綜合發展的運營,向旅游綜合運營開發商轉型。
對于大量的旅游地產空置項目,可考慮引入旅游理念和機制,對項目進行盤活改造,使其成為度假接待設施。
在解決“空城”問題時,還可將地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把居住服務、休閑服務引入社區,引入樓盤和客房管理結構,把物業管理轉化為帶著酒店經營和旅居服務的社區管理,這也是有效消化
旅游地產樓盤的方式。
勇先創景旅游規劃中心指出,盤活國內旅游地產高空置率,需要將旅游理念運用于空城之中,使其轉型,成為具有相應服務接待設施等功能的旅游休閑綜合體等;同時,還可以將所有權與使用權進行分離,引入綜合運營策略和盈利模式。